1、保税仓库及贴建办公室租赁费:2015年6月底前入驻喀什综保区,开展业务的企业,优先选择仓库位置,并按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或上缴地方税额度为依据,当年仓库租金按6-7元/月/㎡收取;仓库物业管理费,按照1元/月/㎡进行收取。仓库贴建办公室按建筑面积15元/月/㎡收取,物业管理费按2元/月/㎡进行收取。租金按年度结算,企业租赁合同整体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2、综合楼办公室租赁费:租赁价格按10元/月/㎡收取,企业租赁合同整体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3、公租房租赁费:租赁价格按5元/月/㎡收取,企业租赁合同整体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4、入区存储费(货车不卸货直接停放):即以车为单位成批进入综合保税区停放货物,在30天期限内(含30天)按200元/车收取。
5、卡口前停车场停车费:白天正常工作作息时间内免费使用;其他时间段按50元/天/辆收取。
注:综合楼办公室、公租房优先选择位置及面积的条件:凡2015年12月前入驻喀什综保区的企业可优先申请选择办公室的位置及使用面积。